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教學卓越中心 專案助理徵才公告(編制外人力) [Taiwan]


 

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專案助理徵才公告(編制外人力)

徵才單位
教學卓越中心
員額
1 名。

職稱
  • 約僱人員。
  • 行政助理。
  • 約用助理。

  • 其他
  • 專案助理 。

    契約性質
  • 定期契約:本職缺將於112年6月起聘用,聘期將於實際報到日及正式計畫是否核定而定,並依據實際報到日起僱用。

  • 不定期契約。

  • 月支
    薪酬
    每月支領新台幣 32,814 元(學士學歷)1名(含勞、健保個人負擔)。

    工作
    項目
  • 學士學歷起聘工作內容

  • A:高教深耕計畫:
    1.高教深耕計畫經費執行管控(主計系統授權)。(統籌)
    2.高教深耕計畫經費編列、微調、結報、檢討會議。(統籌)
    3.高教深耕計畫專案助理薪資.年終核銷。(統籌)
    4.教育部管考平臺經費資料計算.彙整與填報。
    5.中心經常門經費請購核銷。
    6.高教深耕計畫各式經費公文簽辦。
    B:中心推動事務:
    1.各大型計畫(基補一)經費編列與控管與微調作業(含經費檢討會議) 。
    2.各大型計畫(基補一)經費請購核銷及結報作業。
    3.其他臨時交辦事務。

    資格條件
    1.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(Word、Power Point、Excel)。
    2. 歡迎應屆畢業生。
    3. 負責盡職能獨立作業,具服務熱誠、主動積極並具良好溝通及協調能力,若有作品或有關企劃經驗,請於應徵時檢附。
    4. 限具有法律上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籍者,其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,須在臺灣設有戶籍滿十年。
    5. 限非本校用人單位各級(含上級)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。
    6. 應具有 學士 以上學位。
    7. 具學籍之學生(含休學)不得應徵,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,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,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。

    遴選程序
    一、第一階段:「資格審查」,經審查通過後,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面試。
    二、第二階段:進行「公開面試」,並俟查閱應徵者「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」完成後,始通知甄選結果。

    應徵方式與日期
    一、採書面報名,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。
    1. 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。(請至人事室網頁/專案工作人員管理下載最新表格)。
    2. 個人簡介與自傳(A4紙張直式橫書)。
    3.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(外國學歷須經本國主管機關之驗證或認證)。
    4.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;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之證明文件。
    5.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(證照)文件影本。
    二、請於112年5月27日(星期五)下午17:00前,以郵件寄達(郵戳為憑),封面標題書明「應徵教學卓越中心專案助理」,面試時間將另行通知。
    三、聯絡人:蘇小姐(05-5342601轉2252)。

    備註
    1. 本校將依規定查閱應徵人員有無「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」。
    2. 本次甄選之員額如經本校凍結或取銷時,均不予通知進行面試。
    3. 錄取人員經用人單位通知報到而無法完成報到者,得取消錄取資格。
    4. 本次甄選得就甄選人數之二倍列候補人員,在候補有效期間(4個月)內,遇錄取人員未報到上班或中途離職者,由候補名單中依序遞補。
    5. 待遇、工作時間及其它管理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    6. 本校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。
    7. 本校現職校務基金工作人員應徵本職缺並經通知錄取者,均應請辭現職職缺(結束現職之勞動契約)並依新進人員辦理報到手續,月支薪酬依本職缺公告辦理起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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